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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禁年产小于20亿方煤制气及100万吨煤制油项目

能源局:禁年产小于20亿方煤制气及100万吨煤制油项目


  国家能源局周二发布《关于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规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100万吨及以下规模的煤制油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有序推进煤制油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近期将发布实施。

  根据意见,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和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能源局称,产业政策明确了煤制油(气)“不能停止发展、不宜过热发展、禁止违背规律无序建设”的方针和“坚持量水而行、坚持清洁高效转化、坚持示范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坚持自主创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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