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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金所董事长熊焰:8号文让委债业务阳光化

北金所董事长熊焰:8号文让委债业务阳光化


  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8号文)成为金融圈的一枚“炸弹”。该文对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做出规模限定,并要求资金和投向一一对应、充分披露资产状况等。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从2011年起推出的委托债权投资产品(下称委债)也在非标的范围内。2012年北金所总成交金额为6378.49亿元,同比增长271.70%,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委债产品,2012年的交易额达到5873.58亿元。 

  8号文的出台,不仅对银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牵动着券商、资产交易平台等机构的脉搏,北金所也是其中之一。近日,北金所董事长熊焰接受了财新记者专访,就他对8号文的理解,以及委债业务的发展发表了看法。 

  熊焰认为,8号文的出台在意料之中,该文将“委托债权”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之一,这让委债成为一个行业认可的产品。熊焰还认为,8号文整体基调较为宽容,更多地从防范风险角度提出了相关规范要求,让业界有一个较为宽松的调整和适应时间。虽然短期对个别银行影响较大,但有利于理财市场长期发展。 

  财新记者:8号文一下,整个业内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北金所第一时间是什么反应? 

  熊焰:我们高度关注此事,同时北金所也是被关注的机构,我觉得这个文件的出台总体上是一个比较自然的过程,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当时两会刚开完,新监管层领导到位,在此时点出一个比较重量级的文件,对理财进行更加规范的监管,这其实在市场预料之中。此前也听到过一些不同的版本,据说是要出台严得多的方案,但现在看来并不是,整个8号文其实是体现了银监会对理财市场规范发展的意图。我还据此发了个微博,表示8号文是阳光化、规范化、协调化、比较宽容的一个文件,保护和推动了整个金融市场更深一步的改革和规范。 

  财新记者:8号文规定,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许多银行人士都表示“规定得太死了”,您怎么看? 

  熊焰:政府在做经济管理时需要有数量概念,体现在工作上有其量化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换位思考,如果我是监管者,我也会拿出一个量化标准,否则怎么操作呢?当然这个标准是不是4%35%,这可以讨论。如果能实现精细化管理,即监管机构能给予不同市场参与者以不同的基线,似乎会更合理。现在在一个“管住存量,优化增量”的大管理框架下,这么做也未尝不可。而且理财产品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和公众有联系,所以必须控制好风险。因此提出一个35%4%的数量区间,我觉得是可接受的,就我所接触一些银行人士,大多也认为可以接受。 

  财新记者:毕竟还有很多银行感觉到了压力,这会不会也导致咱们流失很多银行客户? 

  熊焰:站在北金所的角度可能不这么看,我们反倒觉得相比过去,现在是有了规范。作为一个纯市场化平台,我们对于监管的反应就是:没有规范的时候我们审慎创新,有了规范的时候我们严格执行。银监会8号文将“委托债权”认定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客观上也是监管部门对北金所长期致力于支持实体经济、服务金融资产流动的肯定。 

  8号文出台以后,部分前期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银行可能会由于政策量化边界的约束,导致短期内在业务拓展上遇到瓶颈,但从长远发展看,随着整体市场的发展壮大,这个市场还有很大空间。 

  财新记者:8号文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否则,必须在2013年底前计提资本。您如何看这条规定? 

  熊焰:在8号文出台之前,银行往往将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多只理财产品同时对应多笔资产,银行通过滚动发行、期限错配的资金池运作方式进行理财产品的运营,这一方面导致了理财产品的收益无法准确测算,从投资者权益保护角度来讲也比较模糊;另一方面银行将自身信用背书给理财产品,长期积累将可能出现较大风险。因此8号文对于银行理财市场的规范发展、风险防范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财新记者:8号文对北金所来说会产生哪些影响?特别是咱们的委托债权产品? 

  熊焰:委债产品实际是在严监管条件下的一个直接融资的创新,它符合存款理财化、贷款债券化的趋势,而且比较好地控制了产品的风险,比较好地与实体经济相对接,综合成本偏低,因此这是一个有发展前景,有一定优势的产品。正是这样一些特征使得委债获得了业界比较普遍的认可。 

  北金所是委债产品的联合提出人之一,当时我们联合相关主要银行共同推出了这个产品,因此这个产品有非常清晰的北金所的痕迹。去年上半年开始,监管部门已经把交易所委债列入了理财产品统计的一个科目,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委债一个市场位置,这次8号文的正式发文,则给了这一大类产品一个明确的划定,即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所以站在北金所角度看,是从前没有边界的产品现在有了操作边界,这是该产品的一大进步。短期内对交易规模会有较大影响,但长远看北金所将与各合作伙伴在规范的前提下共同持续发展。 

  财新记者: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来说,委托债权这种产品的推出有哪些积极意义或作用? 

  熊焰:可以说委债产品对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都有一定意义。 

  一方面,委债产品在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的同时,有效降低投资人的投资风险。委债是一类直接投融资行为,投资风险由投资人实际承担,同时它减少了中间机构的利润留存和分成,满足了融资企业获取资金降低成本的诉求和投资人扩大债权性投资的需要。 

  另一方面,委债产品是债券融资外直接融资方式的重要补充。委托债权投资是要求银行将符合常规信贷审核标准的企业融资需求作为挂牌标的,银行的审贷标准一定意义上就等价于债券市场上的信用评级机制;同时债权不直接面向终端投资者,具备更高资金配置能力的银行理财可以充当合适的投资人。 

  第三,有利于创新型直接融资的监管建设。委债虽然不属于银行日常的信贷业务,但将其置于统一的交易平台,以供需双方相匹配的方式开展业务,可以完整准确地统计业务规模、机构、风险层级等。北金所和商业银行定期将业务情况向监管部门汇报,监管部门也将其作为理财资金投资运用的一个类别进行统计和管理。 

  财新记者:现在非标债权都在往“标准化”发展,试图做成标准化流通债。中国一直在建设OTC(场外)市场,从而把非标债权打包成标准债权。但现在要由证监会审批报备,现在还没有类似的例子。您怎么看非标债权未来的“标准化”发展? 

  熊焰:咱们国家的金融产品市场体系还不是很健全,即便在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中也有这种非标产品生存的空间,实际“标准化”就是对这个产品增加了更多的约定、约束,使其公开透明,但实际代价是综合成本在提高。所以说标准化产品是好,但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能标准化,就像上市是好,但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上市,永远只是一部分。作为非标债权标准化发展方向是可以探索的,可以通过案例去摸索,在监管政策框架内完善流程,提高效率,从而满足市场需求。 

  财新记者:您觉得委债产品将来将如何进行升级?能不能再具体的展望一下? 

  熊焰:我们对于委债产品的标准化途径从去年开始就跟相关机构进行了讨论和调研,委托债权投资交易作为中国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化的一块“试验田”,未来将逐步实现产品的标准化升级、信息披露升级和二级市场交易创新。 

  风险控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交易平台所提供的规范、透明的业务规则、严格的准入门槛和审核机制是保证委债交易风险可控的基础,也是北金所开展这项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从8号文中可看到,监管部门重点要求的是投资人对风险的承担,而理财与资产的对应是承担风险的基础,信息透明又是承担风险的条件。在这两点上,北金所委债业务都早有涉及。2012年上半年,北金所就着手研究将委债交易产品登记和信息披露引入这一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设计了相应的机制。2012年下半年,在取得主要合作银行的认可之后,开始着手进行试点。目前对于所有北金所组织完成的委债业务,都具有集中的登记确权环节,未来还将引入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从而可以直接满足8号文中所提出的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等要求。在这一点上,可以说北金所对委托债权的规范性操作是走了监管要求之前的。 

  未来,借助8号文的统一要求,北金所将会把“统一登记”和“信息披露”作为委债业务的升级方向,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委债产品的二级交易品种和证券化创新,从而实现委债业务的持续升级,保证委债业务具有长久的市场生命力。记者 李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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