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资投资保障房政策细则亟待明晰

险资投资保障房政策细则亟待明晰


尽管相关细则尚未出台,但保险公司对于保障房市场的投资已经展开,尤以债权投资方式最受青睐。两会期间,有关代表委员建议,应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质性运作。

保障房成为险资投资不动产的重要“出口”

我国已经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在去年实现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随着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负债周期长、利率偏低的险资成为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的一个热门渠道。

截至2011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6.01万亿元,以投资不动产的上限比例10%计算,理论上最多将有6000亿元保险资金可用于不动产投资,而具有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的保障房成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一个重要“出口”。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认为,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助于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庞大的资金缺口,可有效缓解政府巨大的财政支出压力;而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也是保险业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重要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总裁杨超表示,我国保险资金中有75%以上是寿险资金,其中逾70%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这些特点都符合保障房建设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的要求。

去年3月,太平洋保险宣布,旗下的太保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10年期“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正式通过了保监会的备案,计划融资40亿元,这是保险资金首次涉足保障房领域;之后,中国平安宣布与上海城投控股签约推出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募资不超过30亿元。

今年年初召开的北京市金融工作会议上,另一起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项目进展也得以披露。这一被称为“全国首例保障房土地储备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蓝德计划”总规模为500亿,一期已到位资金210亿,参与名单中包括太保、人保、国寿、平安、华泰、泰康、太平7家大型保险公司。

债权投资方式受青睐  

在已有的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项目中,基本都采用了债权计划的方式。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完全是一个债权投资,即由保险资金借钱给上海城投控股,后者将资金用到保障房项目的开发中,其中保险资金纯粹作为债权人,不参与保障房项目的开发行为。

杨超表示,尽管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项目可以通过债权、股权和基金的方式,但多数保险公司可能更倾向于债权,因为这种方式对保险公司来说比较简单,而且有担保,资金的安全更有保障。

马明哲表示,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在预期收益方面,太保资产为“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设计了具有保底收益、不设封顶收益的浮动利率机制,意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同时,保障险资有一个较为合理的投资回报,整体收益预期在6.5%左右。

相比之下,平安的债权计划利率分为两部分计算,债务金额的50%按照固定利率6.4532%计息;另外50%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5.1%。如此算来,6%左右是中国平安试水保障房投资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2011年,由于严峻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和行业自身的问题共同作用,保险业的形势十分困难,业务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保险投资年化收益率仅为3.6%,明显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相较于2007年时保险资金运用10%以上的收益率,6%不算高,但也不是很低而且收益稳定,应该算是不错的投资选择。

政策细则亟待明晰

尽管保障房被业内看作保险资金创新投资渠道的突破口,但也有代表委员指出,由于目前险资投资不动产的细则及保障房的相关政策并不明晰,且保障房面临建设耗资大、周期长、利润较低、盈利模式尚不明确、管理推出机制不完善等隐忧,保险资金进入保障房市场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张穹表示,保障房建设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足,土地供应难度加大,制度设计不够清晰,法规建设滞后。他建议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明确住房保障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

杨超表示,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虽然回报周期比较长,但总体风险是可控的。“以债权投资的这种方式,地方有担保,政府直接参与管理,而且有确定的预期收益率,比如6%多一点,感觉还是很有保障的,不会有大的风险,至少是可控的。”杨超说。

他认为,保障房建设作为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也是拓宽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有效途径,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建议,为有效控制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的风险,需对两个比例做出限定,一是每家保险公司投资保障房的资金占其总资产的比例,二是投资同一保障房项目占其保障房总投资的比例。

马明哲则表示,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提升保险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杨超在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建议保监会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投资及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实质性运作。

此前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正在研究相应的准入机制,并将制定和出台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的规定和政策,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记者王文帅 刘凡 罗姣娣)

<


关于我们 | 服务网络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留言反馈 | 成功案例

客服电话:4006 010 661  总机:010-83277111  传真:010-83277011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7:00   外网邮箱:

Copyright 2016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077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6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