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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再度提上议程 管理办法最终定稿已上报国务院

创业板再度提上议程 管理办法最终定稿已上报国务院


  创业板的有关管理办法的最终定稿已经上报国务院,全国“两会”前夕公布出台的可能性较大。这意味着讨论多年的创业板有望于今年正式启动。

  据《财经》记者多方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下称《创业板管理办法》)的定稿已于近日上报国务院,在3月初召开的全国“两会”前获国务院批复的可能性较大。

  据悉,在审核创业板发行方面,证监会计划单独成立一个主管创业板发行监管的部门,同时重新设立一个创业板发审委。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即将正式公布的《创业板管理办法》没有较大变动,尤其是各方关注的上市门槛及上市规模方面没有太大调整。之前监管部门组织讨论创业板计划时,曾有部分人士提出,由于2008年中国宏观经济的变化,导致诸多小企业发展陷入困境,应该适当降低创业板的上市门槛,但这种观点最终没有被采纳。

  来自某大型证券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创业板上市门槛不能因为经济波动就随意调整,而要考虑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3月21日公布,其中对创业板的发行门槛做出了初步规定: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两套准入标准,只要符合其一便可。

  《创业板管理办法》如果推出,意味着创业板将正式启动,但目前关于如何组织上市、相关配套文件等问题仍未最终确定。

  接近监管层人士预计,即便全国“两会”前推出《创业板管理办法》,由于相关配套措施的建立、材料审核等需要时间,创业板公司挂牌仍要等待半年之后,预计今年至多不会超过100家公司挂牌上市。由于拟在创业板挂牌上市的公司募集资金规模比深市中小板小,多数都在2亿元-3亿元,所以今年创业板总的募资规模也不会超过300亿元,对主板市场影响不大。

  创业板在中国已经酝酿近十年之久,曾有过激烈的争议,有关方案也曾多次上报国务院。管理层对创业板的推出已下定决心。早在去年全国“两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明确提到要“建立创业板市场”。去年和今年的证券监管机构确定当年的工作重点时,均将建立创业板列为当年主要工作之一。不过,由于2008年A股市场的大幅下跌,创业板的推出被一再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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