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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力推银团贷款

监管层力推银团贷款


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30亿元以上的贷款项目将必须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

  【《财经网》专稿/记者 方会磊】监管当局正着力在银行业推行银团贷款业务。

  1月15日,作为境内银团贷款推动主体,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下称银团委员会)在深圳召开2009年第一次会议。

  “39家成员行在重大项目银团贷款运作机制方面已经达成共识,30亿元以上的贷款项目将必须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一位与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之前的1月12日,银监会召开2009年工作会议,宏观经济下行期,银行业可能面对的信用风险敞口是重点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是次会议强调银行要严格执行大额风险集中度中单一客户10%和集团客户15%的授信高限,并且引导企业集团通过发债或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融资。

  银监会1月10日印发的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的通知亦明确表示,政府类项目或涉及大额风险集中度超限的其他较大型项目,应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分散集团客户风险和贷款集中度风险。

  据《财经》记者了解,为了约束成员行推动银团贷款,银团委员会也将在春节后对各家银行的大额信贷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如果30亿元以上的项目,没有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需要给出具体的原因解释。”知情人士如是说。这次会议上,银团委员会即对两家大行不执行《银团贷款合作公约》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所谓银团贷款,是由多家银行或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一家企业或一个项目提供一笔融资额度的贷款方式。

  相较于银行与借款人一对一的双边贷款,银团贷款是多边贷款,降低信贷集中度的同时,还可以避免双边贷款下多头授信可能引发的集团客户信用风险。这是国际通用而成熟的一种银行分散风险的手段。“银团贷款进入,于银行而言能减少风险,即使未来个别项目出现现金流还款问题,银团成员也可以利益一致进行解决,不会一有风吹草动就抽逃资金,或抢着冻结资产。”该人士说。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过去三年,国内银团贷款余额增幅在50%以上。截至2007年末,国内银团贷款余额为6078.31亿元;但作为一种传统的信贷品种,银团贷款在贷款余额中占比甚微,仅为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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