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碳平衡交易制度
中国将建立碳平衡交易制度
以2006年GDP为例,我国碳基金可达到130亿元至390亿元 我国将建立全国范围的以碳基金、生态补偿基金为主要内容的碳平衡交易制度,以有效解决高碳排放的问题。 由牛文元牵头的“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项目组历时一年,刚刚完成《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报告。牛文元称,项目组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碳平衡状况,即碳源量与碳汇量进行了统计分析,认为生态受益区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应拿出享用“外部效益”溢出的经济效益,对生态保护区进行补偿。 “这实际上是将碳源排放空间作为一种稀缺资源,碳汇吸收能力作为一种收益手段,利用我国区域间碳源和碳汇拥有量的差异,通过有效的交换形式,形成合理的交易价格,使生态服务从无偿走向有偿。”牛文元说。 减少地球大气温室气体的含量有两种方法:一是减少碳源,二是增加碳汇。减少碳源需要以减缓工业生产或加大投资技术改造等为代价,需付出巨大成本,并影响经济发展;碳汇则主要是利用森林等植物的光合作用,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以生物量的形式固定到植物体和土壤中,在一定时期内起到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积累的作用。 根据环保部和“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项目组确定的我国碳基金收取与支付操作模式:若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碳源总量高于碳汇总量,必须按照超出部分的比例,将现金直接缴入全国碳基金管理部门,用于补偿碳汇贡献大的地区及国家清洁生产计划和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等。而如果某省碳源总量低于碳汇总量,可以按照比例数额获得补偿,以鼓励生态保护和增加碳汇。 生态补偿金的收取和支付操作模式设计为:确定全国碳源与碳汇平均值,超出平均值的省份按所占比例缴纳生态补偿金。年度收取的生态补偿金不留存,当年收缴,当年发放。 项目组认为,目前我国碳基金年规模应控制在全国GDP总量的0.05%至0.15%的范围内。以2006年GDP为例,我国碳基金可达到130亿元至390亿元。 据介绍,根据项目组所设计的交易制度,云南、青海和西藏可获得碳汇补偿金,陕西省目前正处在平均线上,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应按比例上缴碳基金。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昨日表示,碳平衡交易制度是我国正在拟定的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补充国家环保资金缺口。这一制度以区域公平为原则,按照比例付出或获取相应的碳基金,用于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有助于真正实现生态价值。(章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