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简称“金马甲”)运营的高端商品交易平台(简称“交易平台”)所进行的各类高端商品(简称“商品”)的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商品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各方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任何进入交易平台,下载交易系统参与商品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交易各方应当加强自律管理,维护交易秩序,有序参与商品交易。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四条 “交易平台”是指金马甲网站中专用于提供商品交易服务的专区。 第五条 “交易系统”是指金马甲用于提供商品交易的软件系统。 第六条 “挂牌方”是指其拥有处置权的商品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挂牌交易的依法设立且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第七条 “保管方”是指拥有所属的、符合商品贮藏条件的专用仓库,由金马甲指定,可对商品实施保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第八条 “物流方”是指负责商品的物流配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第九条 “交易用户”是指接受本规则、交易细则及交易平台其他相关文件协议,注册交易帐户,取得商品交易资格的依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条 “会员”是指经金马甲核准,向交易用户提供注册开户和交易咨询、培训等服务,协助交易用户完成交易、结算及提货,依法设立且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平台会员包括授权服务机构、经纪会员等。 第十一条 “交易帐户”是指交易用户为参与商品交易,必须预先在交易平台开设的帐户。该帐户须与资金结算银行资金账户关联绑定,交易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系统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资金账户”是指交易用户为参与商品交易,必须预先在资金结算银行开设的账户。该账户须与交易帐户关联绑定后,交易用户方可凭交易帐户登录交易系统,实现交易资金实时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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