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明路555号201室东侧办公用房(面积515.32平方米)、西侧生产用房(面积635.76平方米)分开招租
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明路555号201室东侧办公用房(面积515.32平方米)、西侧生产用房(面积635.76平方米)分开招租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拟交易的国有资产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明路555号201室东侧办公用房(面积515.32平方米)、西侧生产用房(面积635.76平方米)分开招租(期限均为三年)。 二、招租底价:详见招租方案。 三、竞价方式:金马甲网络报价。 四、办理登记时须缴交保证金金额详见招租方案。 五、是否允许联合竞价:否。 六、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七、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八、意向登记日期: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10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九、该标的的备查文件包括:1、有关批准文件;2、招租方案;3、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4、其它有关材料。 十、以上资料及数据由出让方提供,中心仅对其予以披露,意向买受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凡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上述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报价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登记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委托他人缴纳保证金的,缴款人应在登记截止日前到中心办公场所当场签署缴款说明。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及签署缴款说明的,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具体转让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22 2938923 服务投诉电话:2938933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