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广电艺术学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大庆广电艺术学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一、公告类别:股权转让 二、转让方:大庆新闻传媒集团 三、转让标的:大庆新闻传媒集团所持有的大庆广电艺术学校有限公司45%国有股权。 《转让标的明细表》
四、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大庆广电艺术学校有限公司位于萨尔图区晚报大街。 经营范围:艺术、文化课培训。 股东持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五、转让行为批准: 此次股权转让通过大庆新闻传媒集团董事会会议决策,经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六、评估报告备案及评估报告结果: 黑龙江德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黑德评字(2017)第006-02号大庆广播电视艺术学校拟招商引资学校整体价值评估报告,已经大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股权评估价值总计2158.34万元。 七、标的转让挂牌底价:详见《转让标的明细表》。 八、公告期限:2018年5月15 日8:30至2018 年6 月11 日16:00 九、对受让方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设定为标的1:21.6 万元;标的2:16.2 万元;标的3:10.8万元。 5、转让合同签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转让价款。 6、标的股权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企业及其子公司只能购买一个标的。 8、本次交易通过金马甲网络竞价系统运行。 十、说明: 1、转让后由大庆新闻传媒集团与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2、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价款需在签定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如受让未成功,报名保证金一律采取电汇方式全额无息返还至原汇款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认真了解转让标的股权现状,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有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和认可该股权资产存在的所有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受让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交纳报名保证金。如报名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2018年6 月 11日16:00前存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报名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它单位或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保证金一律采取电汇方式全额无息返还至原汇款账户。 5、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报价方式按挂牌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 6、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公告终止。 7、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需在规定时间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网络竞价须知,并接受网络报价和竞价培训。 10、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若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可将意向受让方所交纳报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明确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⑤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十一、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 1、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受让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上报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6、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查档的公司章程; 7、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受让的决议; 8、其他有关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 1、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十二、本公告全部内容已经转让方确认,转让方承诺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保证金及转让价款账户: 开户名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 号:23050166930000000031 报名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群众工作中心大楼4楼414房间 联系人:李雪松、李烁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邮编:163002 项目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1390369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