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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灵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敦煌市灵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经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现将敦煌市灵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19名职工个人股东共同持有的敦煌市灵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挂牌参考价:1800万元,交易保证金:540万元。

二、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敦煌市灵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1216日,位于敦煌市沙州南路2号,注册资本为74.24万元,实收股本73.5188万元,其中国资股本51.13万元,占总股比的69.55%,由敦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于宁等19名职工个人股共计22.3888万元,占总股比的30.45%。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住宿、房屋租赁服务、小百货零售。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

指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度)

审计机构

酒泉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672905.64

3700971.27

971934.37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9.30

24883.3

-69548.88

-69548.8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810349.36

4126947.97

683401.39

资产

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酒泉弘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敦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0.26

评估基准日

2016.10.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51.09

1861.2

负债总计(万元)

117.63

117.63

净 资 产(万元)

33.46

1743.5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1743.57

三、受让方主体资格及受让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受让;

2、受让方须在《股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71030日—122217时(含预披露)

2、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期内到我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公告期满,我所会同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在接到《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40万元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获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4、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5、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受让须知》,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特别事项说明

1、宾馆占地面积2037m2,为国有划拨用地,该土地使用权不纳入本次转让范围。

2、敦煌市灵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职工12人,其中职工股东5人,长期合同工2人,季节性临聘人员4人,返聘退休人员1人。《职工安置方案》已得到上级批准并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3、本次股权转让成交后,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

报名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商贸中心1号楼C7

联系电话:周先生 18109377776 徐女士 15002553172

网 址: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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