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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上购得房产不及时过户有风险

拍卖会上购得房产不及时过户有风险


本报1121日讯如果您是从拍卖会上购得的房产,那么在签订拍卖合同后,还应及时过户。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拍卖合同不等同于购房合同,为了保险起见须尽快过户。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成交确认书不同于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原房屋所有权人与买受人签订的,而成交确认书则由买受人和拍卖人签署的。成交确认书在房屋登记时仅可以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依据。“因此,拍卖成功后须及时过户。”太原市房管局房产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参加房屋拍卖首先要了解房屋的基本状况,例如房屋须有产权证,以及房屋拍卖形式,如果是法院拍卖,法院会有委托书;如果是个人委托拍卖行拍卖的话,也会有相关的委托拍卖合同。

据悉,由法院委托拍卖的房产办理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要件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拍卖行购买的房产办理过户需要提交的资料要件有:原房产证、土地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行的资质、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的营业执照等。(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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