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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珠定拍卖商帮企业避风险

摇珠定拍卖商帮企业避风险


本报讯近日,长沙中院成功执行标的1.85亿元的经阁铝业借款纠纷系列执行案件,避免了因强制执行措施不当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停业。

经阁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湖南经阁投资控股集团下设六家法人企业公司之一。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还债,负债额达2.7亿元。除四件金融债务申请执行人外,还有一般债权人案件72件。如果该拍卖所得全部用于清偿有抵押权的四金融债权外,其他债权人特别是建筑承办包人的债权将无法保护。长沙中院执行三庭庭长罗柏寒介绍。

考虑到该企业尚有发展前景,长沙中院执行法官首先想到是放水养鱼,留出路、给活路。长沙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谭德良说。专案小组经过反复研究,大胆采用竞标模式-做减法。根据对拟评估、拍卖标的审查情况等因素确定佣金数额,对想入围本次摇珠的评估、拍卖机构要求出具承诺书,承诺同意法院确定的本次评估费用15万元和拍卖佣金100万元。最终12家评估机构和7家拍卖机构同意竞争参与入围本次摇珠,从而科学合理的减少评估、拍卖费用达465万元,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经阁系列案拟拍卖的执行标的评估总价格达2.31亿元,如果交给一家拍卖公司,风险系数高。长沙中院一位执行法官说。长沙中院在拍卖方案中纳入竞争式联合拍卖模式,通过摇珠随机选择四家拍卖机构参与联合执拍,令其各自组织招商,形成广泛参与和充分竞价,拍卖佣金根据参与机构作用的大小按比例分配。专案小组先行拍卖了经阁公司价值1.85亿元的资产,但涉银行抵押权案件的债务高达2.5亿元,如果机械地按照法律规定分配拍卖款,将造成其他涉及民生的普通债权案件共72件,债权数额近7000多万元无法兑现。最终达成了在充分保障四家银行主要债权人抵押权优先受偿以及保留对尚未处置资产及收益受偿的前提下,四家银行自愿放弃部分拍卖款优先受偿权。从而,部分拍卖款得以优先兑付经阁系列案中涉及民生的其他案件,实现了多赢局面。(记者 邱钊 通讯员 王力夫 叶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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