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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多招应对“拍而不买”现象

拍卖公司多招应对“拍而不买”现象


自从“天价转心瓶买家未付款”事件出现之后,艺术品市场的“拍而不买”现象就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每次拍卖结束后,人们便开始关心一件件以高价落槌的艺术品是否真正成交。

事实上,“拍而不买”现象并非近两年才出现,但是在过去的一两年中,这种现象却愈演愈烈,这对于并不成熟的国内艺术品市场来说已经产生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而近日,香港苏富比将一位女藏家告上法庭,据悉,这位女藏家在今年苏富比秋拍中以1.13亿元投得吴冠中及赵无极三幅名画,不过她至今未能缴清款项,所以苏富比上诉追讨7千万元欠款及利息。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司很少与买家对簿公堂,苏富比的这一举动在近年来的艺术品市场上非常少见,也让不少藏家感叹苏富比缺少“人情味”。 

大多数时候,拍卖公司会在拍卖开始之前,通过提高保证金或者办理特别竞投号牌的方式来防止“拍而不买”现象。在今年秋拍中,北京永乐将保证金数额调整至20万元人民币,而中国嘉德、北京保利则将一般的拍卖会竞买保证金提高至50万元,此外特殊场次还需要办理特别竞号牌。

而北京匡时除了提高保证金和特别竞号牌之外,在“2011年秋季艺术品拍卖会”声明中还提到:“凡尚未结清2011春拍款项者,恕不接受办理竞投手续”。

就在多家拍卖公司纷纷出招应对“拍而不买”现象的时候,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国外的经验。法国《刑法》相关规定,参加竞拍但最终拒绝付款者,将被判处2.25万欧元罚款和6各月监禁。对于中国艺术品市场来讲,目前看来保证金制度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完善的法规政策才是“拍而不买”现象解决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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