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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加强:农村产权改革重在“还权赋能”

刘加强:农村产权改革重在“还权赋能”


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家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统筹城乡发展、激发“三农”发展的一个重大决策。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加强近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归属明晰、产权明确、保护严格和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来促使农业土地“还权赋能”功能的有效实现。

那么如何能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真正实现“还权赋能”的功能,刘加强说,应进一步准确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代表资格,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权属确认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依据。

刘加强说,从目前的情况看,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是缺位的,因为乡镇政府是国家机关,许多乡镇都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村里虽有集体经济组织,但大多与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职能不分,有其名而无其实。

刘加强认为,在法律层面上要适当放宽对农民土地发展权的限制,按照改革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法规支撑体系,应充分体现国家强调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通过放宽乃至取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使这部分土地能在不影响“18亿亩”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由市场机制来复归、凸显和兑现本源和潜在的价值,把农民理论上的财产转变为货币和资本形态的财富,同时还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同时刘加强认为,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推动农民向城镇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要敢于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在土地流转和推进规模经营方面量力而行。强化对农村林权的利益补偿,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乱砍乱伐。当前一些地方在对农村林权流转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存在低价流转,企业流转后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在加上政府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乱砍乱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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