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昨成立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昨成立
10月28日上午,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这标志着该市公共资源体制改革又取得突破性进展。清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出席揭牌仪式,并要求相关部门加紧完善落实管理制度,及时安排人员到位,使公共资源交易尽早进入“阳光时代”。 规范市场 公共资源交易进入“阳光时代” 据了解,公共资源体制改革是继农村改革、国企改革之后的一项重大改革。但多年来,清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处于初级阶段,操作过程并不规范,容易滋生暗箱操作。 去年12月,广东省出台《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要求全省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今年6月份,清远市结合事情出台了相关方案,开始着手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清远市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东看来,建立规范统一的交易市场可以节约行政成本,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最值得关注的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味着市场监管加强,减少暗箱操作,使公共资源交易真正进入“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阳光时代”。 统一地点 12类项目可进场交易 据了解,此次改革将公共资源的操作权从相关部门剥离出来,建立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一委一中心”的架构进行运作(“一委”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中心”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运行上一个载体,管理上一个载体”,推行“决策、管理、操作”相分离的公共资源交易模式。 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则整合了市级和城区、清新两区相关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职能,主要负责拟订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交易项目目录,制定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承担公共交易平台、专家库、数据系统的管理维护,为进场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为进场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等。 今后,原先分散在不同地方进行的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等12大类交易活动,可以在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 加快完善 两周内可正式投入使用 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未完工,正在进一步完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吕志忠透露,如果进展顺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两周内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逐步探索把集体产权、非公有企业产权交易项目纳入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 公共资源交易 名词解释 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被授权的组织所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共有性、公益性的资源,利用有形市场进行招标、拍卖、竞价、挂牌、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等方式进行交易的行为,业务内容包含政府采购、工程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逐步整合各分散的交易平台,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行政成本,有效防治腐败,实现管办分离。 |